好久没有写文章了。这篇文章是我的心血,希望大家用心去看。这绝对是一个真实的故事,其实就是我本人的故事,我只不过把时间提前了几十年。
《我和嫂子》将会继续推出。
(一)
傍晚时分,下着小雪,街上冷冷清清,我认真地目送小酒馆中最后一对人儿的离去,然后又平静的坐着。
自己的生活十分的平淡,这种平淡我已经承受了22年,其实我一直在探寻着人们生活的意义。然而很明显,我这种人被几乎是全部的人看成是精神病。
酒馆终于打烊了,我小心的走了出去,然而身后的那两个店员依旧叽叽喳喳的,跟着笑了起来,这种笑声让我如被芒刺。其实由于我经常来这里,还是个精神病,大家都称我为孔乙己。算了,能怎样呢?
这是个非常可爱的城市,叫做长春吧,人不是很多,但是很善良(我写的是几十年前),还有不多的汽车和自行车。我几乎是一有时间就来到这家小酒馆来坐着,已经好几年了。目的只有两个,首先是为了麻醉自己,忘掉自己生活在这个世界上;第二个目的也是最为重要的目的,是为了看小酒馆外的那栋红色的小楼,确切地说,是二楼倒数第五个窗口那昏黄的灯光。
说实话,这是一个奇迹,任何人都不能否认的奇迹。从我还是个小孩子的时候起,我就一直如此热烈的注视着那扇小窗,一直到现在。这显然是我的不幸所在。
(二)
这天中午我又来到了小酒馆,今天我不仅是喝一点酒,还得吃饭呢。
老板娘走了过来,她叫赵雪瑶,今年三十多岁了,人长得很白,但是一点也不好看。酒馆是她丈夫上个月接手的,以前的老板--我经常可以赊账的那个回老家了,是双阳吧。相信有很长的一段时间,他的酒馆只有我一个客人。
赵雪瑶走了过来,对我说∶“今儿个又来啦?要点什么呢?”我很高兴,因为很少有人这么亲切的和我说话,何况还是个女人。我甚至希望话中有挑逗的意思,可是没有。
“要二两酒吧,随便来点什么菜,一般的就行。”其实我说话蛮正常的,不知道大家为什么说我是精神病?
于是我开始盯着那扇小窗,一串银白色的风铃挂在窗口,反射着太阳的光。
“瞅什么呢?”我吃了一惊,原来赵雪瑶来到了身边。
“没看什么,我头痛,发呆,呵呵!”我露出了比哭还难看的笑。
赵雪瑶把酒杯和一碟花生米放在桌上,扭过头想我刚注视的方向看∶“是个风铃,挺好看的。”她漫不经心的说。
我深深的吃了一惊,甚至是吓了一跳,难道她知道了我的秘密?必须辩解。
“我现在头很痛啊!还┅┅”我忽然发现赵雪瑶正傻傻地看着我,难以想象三十多岁的人还有这么天真的眼神。
这时候发生了一件每个人都会认为狗屁不是的一件事情,一个女人从外面走了进来。
空气凝固了,时间也暂停了,我体会到了相对论。
那个女人匆匆向这儿看了一眼,我连忙低下了卑微的头,我感觉她在对面桌坐下了,赵雪瑶走到了她的旁边。
逃跑,我的绝招。但是我没有忘记留下五毛钱,是饭钱吧,男人是不意在女人面前无赖的,除了真正的无赖。
(三)
可以肯定,当时在酒馆里没人注意到我的存在,所以就算是我没有吃饭就走了,估计大家不会把我送到警察局吧。基于此点,我只过了两天就又来到了小酒馆里。
由于很晚了,屋子里没有什么人。我推了一下桌子,“吱”的一声,于是门帘被掀开了,赵雪瑶走了出来。
“好几天没来了。”她寒喧着。她竟然没有提那天我没吃就跑的事情!赶紧要东西。
“最近有事情,还是来二两酒吧,花生米。”
“今天是腊月廿九了,厨师回家啦。酒倒是有。”她回答,转身走了进去。
腊月廿九了么?我怎么不知道呢?我一个人生活的原因么?可能就是吧。
赵雪瑶把酒放在桌子上,转身要走,忽然又把身子转了过来∶“那天你怎么没吃东西就走了呢?是不是因为有个女的进来啊!”一矢中的。
糟糕的问题。我的脸上直发烧,于是我倒了一杯酒,装出满脸的天真问道∶“什么女的?我不知道啊!”
赵雪瑶盯了我一会,说道∶“她过几天就要结婚了,那天过来要在我这里办喜事。”
逃跑吧,逃跑吧!好象没什么能拯救我了。我喝光一杯酒,又喝光了一杯,显然我不会醉的。我抬头看看,赵雪瑶还是用罕见的天真的眼神在盯着我看。
“我不装了!我也没有必要和你装。”我十分的兴奋,这酒馆我来了好几年了,跟她妈的抗日战争那么长。我哈哈大笑∶“我来就是看有风铃的那扇窗户,怎么样?你能抓我?”我忽然发现There nothing I fear,于是我尝试着把剩下的酒全部灌下去。无所畏惧的感觉真是好啊!
但是我喝了一半就呕了出来,“不行!”我喊道,又拿起酒灌,终于全部弄进去啦!“人有时候真她妈的可笑!我是精神病,还在这整天做白日梦,我什么都不是!”我呼喊着,好刺激!
令我奇怪的是赵雪瑶听着我喊,而且听得很起劲!我明白,免费看大戏。我“嗖”的一下站了起来,掏出兜里的所有的钱扔在桌子上∶“我的钱就这么些,别人都存起来,预备着干这干那,我天天来你们这里,现在--我要是再来我都是你孙子!真没意思!有个狗屁意思!”
我跑了出去,双腿无比的有力,跑着跑着,我就趴在了雪地里,真是好痛快啊!
(四)
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早上了,周围的人正在严肃地讨论着该如何将我送到火葬场的问题。一个秃顶主张从西面大道走,因为可以跑马车;另一个秃顶则表示用自行车也可以,所以要走小道。
我摇晃着站起来,头痛欲裂,浑身无力,本能地往家里走。今天是星期一?
为什么都放鞭炮呢?其实这二者没什么逻辑关系,我清楚昨晚喝多了,但是怎么跑到雪地中睡觉还是个谜。我拖着疲乏的身躯在路上走着,路人都投以诧异的目光,象我骑着火箭。
回到了家门口,我发现钥匙不见了,这是一件值得注意的问题,因为门好象锁着。我试着推了一下,果然如此,我于是就回去找钥匙,可是一直走到原来的地方也没发现,我又翻了一下兜,一分钱也没有!问题更加严重,我没钱吃饭。
我不得不运动着,因为打冬天傻站着不是一件好主意。
街上的人都对我表现了极大的兴趣,一个个的行着注目礼,我根本就不想弄清楚这是为什么。路过小酒馆的时候,我想起一件令我吃惊的事情,风铃的主人要结婚了,于是我连忙快步走了过去,可是赵雪瑶看到了我,追了上来。
“昨晚去哪儿啦?你一下子就跑没了。这是你的钱和你的钥匙。”她递过来一串亮晶晶的东西,我第一次发现我的钥匙也象风铃一样的亮晶晶。
“谢谢,我正找呢!”我实话实说。她是个好人,真的,但她┅┅好吧,嘿嘿!
沉默了六、七秒钟,我自我解嘲地说∶“我还没吃饭呢,有了钥匙,我要快点回去了。”
“她想见见你。”赵雪瑶十分肯定地说。
“谁?”我一下子就知道了,还明知故问。
“苏映天啊!就是要结婚的那个。”
(待续)